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

公平、公正、公開是選舉的基石

在剛過去的516立法會補選,在教會圈子出現了一個近年罕見的現象,就是不少教牧為了是否應該鼓勵弟兄姊妹去投票而煩惱,弟兄姊妹對如何履行公民責任有截然不同的詮釋。這次補選主要的問題是沒有客觀的指標,過往的選舉,大家很明顯是可以按自己的政治傾向,候選人的往績和政綱來作決定,但今次選舉卻有很多灰色地帶,而對於如何解讀選民的意願亦可以各說各話。

例如如何界定所謂變相公投是否成功,是否得到市民支持,究竟是以投票率、勝出議席數目或其他指標計算,事前完全沒有任何清晰的標準,任由當事人事後去解讀,令選民根本無法清晰表達其意願。因為大家若以贏取議席數目作依據,也許一些支持溫和路線的人士、或建制派願意派人出來和較激進的候選人競爭。若果是以投票率為依據,不同意這次行動的團體可以名正言順呼籲支持者不參與投票作為一種表態。

而作為選民最無奈的是今次無論有沒有去投票,投了甚麼票都可以任由有心人隨意解讀,這算不算是一種對民意的扭曲?另一方面,更令人遺憾的是在追求民主的路上,有人將自己的策略凌駕一切,取用非友即敵的鬥爭心態,將其他支持爭取民主但不支持變相公投的人視為敵人,以語言暴力來打壓不同的聲音,醜化目標相同而策略不同的人士,這究竟是否真正的民主精神呢?

公平、公正、公開是選舉的基石,任何選舉必須有客觀和令人信服的準則去界定成敗,大家可以輸掉選舉,但絕不能輸掉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