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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重新上路

香港已經不同了,無論大家是否支持佔領行動,經過這一個多月,香港社會和教會的文化都已經出現了重大的轉變,衝擊着我們對何謂公義、法治、權威以至尊重的 看法。雖然事態瞬息萬變,但執筆之時一切仍在膠着狀態,無論政府和運動的催生者都無法提出現實可行的方案,何時及如何結束難以估計。

由 運動正式開始,身邊不少的親友和同事都有不同程度的關注,甚至全港市民都直接或間接捲入了漩渦之中,無法抽身。和很多人一樣,筆者亦經常拿着手機、對着電 視,希望了解最新的發展,一有風吹草動,在facebook和WhatsApp羣組中便有看不完的消息和短片,亦有一些同事經常問我究竟會否就這件事、那 件事作回應。起初的時候,的確草擬和參與了好幾份聲明及聯署,亦有多次專程往銅鑼灣和金鐘了解及關心留守者的情況,至於旺角更是乘港鐵經過時必定專程出站 看一看的地方。

對於如何撤離,筆者當然毫無良策,不過,個人認為公民抗命誰是誰非,最後必須有人仲裁,總不能永遠各說各話,而和平的公 民抗命的原意就是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甘願自我犧牲以彰顯一些法律或制度的不公義。所以,法庭是雙方應該尊重的仲裁者(除非大家認為香港的法院是不公義或受 政府操控的)。法院的裁決我們不一定認同,正如在變性人婚姻之中筆者不認同幾名法官代全體市民作了一些倫理決定,但不認同歸不認同,社會仍要尊重終審法院 在體制上的角色,若在追求民主時卻損害了法治的根本,得不償失。

面對整個運動成了一個看不到出路的漩渦,筆者的個人選擇是自行撤退,重 新上路,將有限的時間和心力放在其他更能發揮影響力的地方。這不是逃避,而是要知道事有先後、緩急、輕重和優次,這不是對時局冷漠,而是重新擺放焦點。個 人難以影響大局,但個人必須對自己的生命負責,知道自己為甚麼和怎樣過每一天。社會不是只得一個議題,整個社會及我們每個人總不能長期跟着別人的拍子和節 奏過活,不要忘記身邊仍有很多需要我們關心的人和事,是其他人不能取代的。

本文刊載於《基督教週報》第2619期 (2014年11月2日)

2014年10月3日星期五

這是個令人傷感的年代

這是個失去互信的年代,甚至令人不想說話,因為任何一句有關時局的說話若有人覺得不中聽,便可能損害家人、朋友、同事和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輕則在FB和WhatsApp的群組unfriend或退出,重則惡言相向、面左左。就算一些過往互相信任的人,也會突然對不同意見的親友冷嘲熱諷。

這是個鼓勵謠言的年代,只要是大家認同的說話,不少人不用求證便會傳開,當看到一些不認同的說話,大家不用深入了解便可斷言是謠言。這是個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警察、消防員、救護員、在政總上班的人或受影響的小市民而總會有人相信的年代,網上流傳令人動容的片段多而又多,但我們看到的往往只是當時的一個小片段,前因後果全都不用理會,大家繼續口耳相傳自己相信的「真相」。

這是個各走極端的年代,中間派根本沒有生存空間,只會兩面不討好,雖然大家都期望政府和公民抗命的群眾對話,但雙方都早已定下一些對方難以接受的條件,而在傳媒面前大家都沒有退讓的空間,然後大家都想將談判破裂的責任推給對方,並且等待對方按捺不住犯錯時大造文章。最諷刺的是那些本來應該全職從政的議員卻全部只能靠邊站。

這是個沒有領袖的年代,在群眾運動之中,佔中三子、學聯、學民思潮、以至泛民都不能完全控制局面,雖然群眾的自律性極高,但不同的群眾之間的不同取態卻無法協調,於是那條路要封、那條路要開卻只能由不同的群體自行決定。而當一些市民自行執法,決定是否讓甚麼人、甚麼車通過,警察和其他市民不容置喙的時候,萬一有人有意無意地擦槍走火,能不令人憂慮嗎?

這是個需要謙卑的年代,沒有人敢說自己的判斷一定正確,其實無論支持或反對佔中,相信當中都有不少是真誠地為香港、愛香港的人士,只是大家對形勢的判斷不同,可惜我們都缺乏了願意聆聽的耳朵,大家在自己的群體之中都只聽到自己喜歡聽的說話,卻不願意走進其他群體,聆聽對方的心聲,卻繼續自我肯定(甚至陶醉)。真正的對話是要謙卑地承認對方也有不少理性的支持者,也有不少合情合理的判斷,並尊重對方的分析,承認自己的限制,才能開始溝通而不是各說各話。

這是個令人傷感的年代,連想寫一篇文章表達自己的感受都有不少顧慮,不想引起親友之間的爭執;不想因個人的立場影響其他人對機構的觀感;不想被一些非理性的人執著片言隻語攻擊;不想被人有意無意地曲解。當一個素來以言論自由見稱的地方,卻因為爭取民主而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受到非理性的損害實在令人傷感。


上星期我簽名支持我的兒子罷課,但與天下父母一樣,我不想任何一個年輕人因為衝突而受傷,人微言輕,但我衷心希望大家要為學生和群眾知所進退而努力,切勿讓本自愛與和平的運動以衝突作結。

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誰有資格將判斷變為真理?

台灣近來的政局令人深以為憂,無論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究竟對台灣有利還是不利,以至應否佔領立法院、甚至闖入行政院。很明顯不同的人對當前的形勢有截然不 同的判斷,當涉及不同利益的人民,對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斷時,大家究竟應以甚麼方法去解讀何謂民意?以及甚麼時候可以用更激烈、甚至違法的手段去解決問題? 人多、大聲、甚或肯犧牲是否就一定代表民意?動機單純(例如無政黨包袱的學生運動),是否就代表其判斷一定正確?

另一方面,究竟怎樣 才算是和平、理性地行使公民權或公民抗命呢?包圍立法院,和平地逼使議員正視反對者的訴求,相信沒有太多人反對,但佔領議事堂,令議會無法正常運作是否已 超越和平示威呢?至於闖入行政院,甚至搗亂辦公室和內部的文件,相信會認同的人必然大為減少。作為已有全面而普及選舉的地區,台灣人民究竟有沒有其他方法 表達對執政黨決策的不滿呢?即將於年底舉行的六都選舉,即幾個主要城市的市長選舉,其實是檢視民意的絕佳機會,執政黨若背離主流民意,令其慘敗是最好的教 訓。若民眾支持透過阻止民選議會討論而不是以選票解決分歧時,民主制度必然受到重創。

當近期台灣太陽花學運之風吹來香港,有人提出是否 應該提前佔領中環,甚至照版煮碗佔領立法會,去回應對政改諮詢的不滿,大家不能不問自己,究竟在甚麼情況之下可以違反法律?因為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 權)條例》,任何人襲擊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以及違反議事規則進入會議廳範圍即屬犯罪,性質比和平佔領中環嚴重得多。當然,若大家判斷如果不 這樣做,港人治港只會是一紙空文,縱然違法可能亦會考慮參與,但如何避免行動不會被激進的參與者騎劫?如何避免和平的運動不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插贓破壞呢? 其實這一切並非真理問題,而是對形勢的判斷問題。

今時今日社會最大的問題,是很多人將自己的判斷絕對化,認為是唯一的合理判斷,甚至是真理,而缺乏了聆聽不同意見的胸襟和耐性,將反對意見妖魔化,忘記了自己不是上帝。請大家用理由說服異見人士,而不是亂扣帽子。




本文刊載於《基督教週報》第2589期  (201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