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應盡快設立性罪犯名冊

近年有關校園的風化新聞越來越多,雖然最近有兩名校長非禮罪名不成立,但就有一名患上孌童癖的男教師,因為在網上引誘未成年少女拍裸照以及非禮罪名成立,判監49個月,較早前亦有涉及性罪行的教師成功轉去另一間學校,以及多次觸犯性罪行的人士改名之後再次擔任補習教師然後又犯案等等。

這些事件再次引起社會人士關注成立性罪行名冊的問題,其實法改會在前年7月已經發表了諮詢文件,可惜年半以來都沒有下文,希望政府今次能夠下定決心盡快落實有關建議,以減低家長的憂慮。

正如我們一直以來表示,在保障個人私隱、讓曾經犯事的人有重新做人的機會,以及保障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及兒童之間必須取得合理的平衡,所以贊成法改會的建議,容許在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下,讓準僱主向警方查詢應徵者是否曾經觸犯性罪行,以免有性罪犯從事一些經常與兒童有緊密接觸的行業。

其實有關名冊若果運作得好,不會輕易泄露性罪犯的資料,而是令曾經觸犯性罪行的人士不敢申請有關職位,令家長可以較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