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星期三

對異見亦須公義

當家家戶戶歡渡春節的時候,希望大家都不要忘記兩位為了維護公義而永不言悔的人權鬥士。

第一位是在08年四川大地震後,曾深入災區訪問遇難學生家長、收集死難學生數據和豆腐渣工程資料的內地異見人士譚作人,他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5年。

四川地震大批學校懷疑涉及豆腐渣工程而倒塌,當局顯然是為了維護可能涉及事件的大批高官,不去追究建造樓宇的人,反而將為死難者伸張正義的人判監,簡直是顛倒是非,有關判決實在難以服眾,靠強權來維護的政權,其實就好像瑪利諾修院學校的鬼樹,遲早因為可能危害其他人的安全而被人無情地剷除,當然,鬼樹的情況可能會好一些,因為起碼有人會為它流眼淚。

另一位就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華叔二十年來一直堅持為六四死難者討回公道而奮鬥,他患上肺癌的消息牽動了不少香港人的心,有建制陣營表示願意為他爭取回鄉證,希望他可以再次踏足神州大地,不過,華叔就斥責他們貓哭老鼠。 

我雖然好尊敬華叔,但並不認同他這句說話。香港政治的可悲是大家很多時是立場決定一切,只要不是自己人,就算他說的話有道理,大家也會諸多猜疑,這又何必呢!為什麼我們不以說話內容而不是甚麼人說來決定一句話是否有道理呢?公義不單是對朋友,也是對異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