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自說自話的公投

 如果這個世界有一樣比賽,可以由我們按自己的喜好、能力和對自己有利的條件決定輸贏,而又要所有的對手和評判根據我們自行決定的所有規則去參與和解釋這項比賽,你說多好呢!究竟有沒有這樣「著數」的事呢?

想推動五區公投的人相信不少是出於良好的意願,希望在政制發展的悶局之中尋求突破,加快民主的步伐,但所用的方法未免太過一廂情願,好容易成為一些政客表演的機會多於真正了解民意的途徑。

公民黨以及社民連所提出的所謂變相公投的衡量準則,被一些學者批評為門檻太低,顯示他們不夠信心,因為按他們的方法,就算投票率不高,輸了部份議席,仍然可以聲稱自己勝利,一切以自己的解釋而非客觀的事實為根據。他們不單只設計一個對手不同意,連旁觀者都有保留的遊戲規則,同自言自語有甚麼分別?

想將補選解讀為變相公投,根本就是指鹿為馬,扭曲民意,好多市民可能會好像我一樣,對是否出來投票都有猶疑,因為縱使我們願意支持民主發展,但是不會因此而將自己的票投給一些在人格、態度、言論和表達方式完全不符合我們期望的候選人。相信大家對在立法會裏面爆粗、互相指責、「掟蕉」和搗亂的場面記憶猶新,如果投票支持民主發展等如要支持這種形式的議會政治,我寧願不投,甚至投給其他在政治上較為保守,但真正關心市民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