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通識教師人權意識肥佬

教育學院去年以問卷訪問全港791名通識教師,發現他們對人權法治觀念薄弱,人權知識「肥佬」。超過三成受訪者曲解法治基本原則,認同政府為解決迫切問題可隨意解釋法律;支持警方拷問罪犯採證等。負責調查的學者擔心,長此下去,本港人權、法治等核心價值會名存實亡,認為出現上述情況,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不重視人權教育。調查又發現,4成多通識教師認為自己並沒有足夠的知識去教授人權議題。

其實,平心而論,對人權法治不認識,是整個社會的問題,而不單是通識教師的問題,因為在我們讀書的時候,根本沒有教。而通識教育主要希望可以擴闊學生的視野,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的批判思考能力。人權法治的觀念,是每個受過教育的市民都應有的常識,而不只是通識教師的專利。

另一方面,其實人權教育應該教甚麼,仍有可以討論的空間,包括權利與義務應該並行,還是只強調個人權利?所謂天賦人權是否包括一切個人的喜好,只要不傷害他人就甚麼也可以做呢?對於聯合國的人權公約應如何解釋,是完全按照西方一些強調自由主義國家的解釋,還是要尊重其他的宗教和傳統,求同存異呢?這些都是十分複雜的問題,要提高通識教師的人權法治觀念的同時,也要讓社會不同背景和界別的人士,對人權問題有更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