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

濫用人權後患無窮!

不少人辛勤工作之餘,都希望可以去旅行,但不是所有人都負擔得起,歐盟最近宣佈旅遊是人權,所以將會用以公帑資助區內退休人士、65歲或以上的長者、 18-25歲年輕人、窮人(即是面對社會、財政和個人問題的家庭)、以及殘障人士出國旅行,歐盟大約會資助百份之三十的旅費,每年會花上數以億計歐元。

究竟甚麼是人權,是現代社會一個十分值得思考的問題,因為當社會越來越富裕,大家不會只滿足於基本的溫飽,而是希望不斷改善生活的質素,這是十分自然的,問題只是政府的角色應該是解決大家一些基本的需要,例如教育、醫療、交通、住屋和社會保障,還是要滿足大家不斷提高的生活要求和慾望?是不是大家想要的就等如大家的權利,需要由政府去提供呢?

另一方面,更令人憂慮的是過往的日子,當政府能夠提供一些社會福利,例如免費教育、廉租屋、公共醫療服務和綜緩的時候,很多人會有一種感恩的心,甚至覺得自己應該發憤圖強,不要辜負別人的幫助。但現時越來越多人覺得這一切都是權利,是應份得到的,得到之後只會想要更多而不是感恩。

政府縱容樓價飈升固然值得關注,但當大學生畢業之後第一件事就是申請單人公屋,認為這是自己的權利而不是想到其他更有需要的人,我們的社會前景又怎會不令人擔憂呢!